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五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和《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》(闽建〔2022〕7号)有关规定,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五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工作。经项目单位申报、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、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,确定智能化新能源装备及智慧储能装备制造项目综合大楼、漳州谢溪头小学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,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24年度第五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