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项目的公告
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建标规〔2021〕1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 50378-2019)、《海峡两岸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DBJ/T 13-324-2019)等文件和相关标准,我中心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项目的评价工作。经审定,福州天琴公馆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社区等项目通过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。
现予公布。
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
2022年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