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召开绿色公共建筑现场观摩会的通知
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》,总结和推广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经验,以点带面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,经商省发改委、教育厅,定于5月14日-15日在福州市召开绿色公共建筑现场观摩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《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实施一年多来,经各地试点应用,建成了一批可推广、可复制、可借鉴的绿色建筑项目。本次会议将介绍和推广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、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、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、福建农林大学节约型校园等四个绿色公共建筑项目的先进经验,并组织现场观摩。
二、参会对象
(一)财政、发改、教育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人员。
(二)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分管领导以及职能科(处、室)负责人。
(三)部分科技、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社会事业类重点建设项目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(从事商业地产,有开发大型公共建筑如写字楼、商场、宾馆等经验)代表。
三、会议议程
(一)报到。5月14日上午,在福州龙峰宾馆(福州市梅峰路7号)一楼大堂报到。福州代表可在5月14日下午2点前报到。
(二)技术交流会。5月14日下午2:30-5:30,在福州龙峰宾馆龙汇厅召开现场会。会议内容:四个示范项目先进经验介绍;福州、厦门等地市经验介绍;绿色建筑政策解读。
(三)现场观摩会。5月15日上午8:00-12:00,分两组进行现场观摩。第一组:参观福州市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、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创意设计产业楼两个示范项目。第二组:参观福建省绿色与低能耗建筑综合示范楼、福建农林大学节约型校园两个示范项目。
四、其它事项
(一)为控制会议规模,各地、各部门参会人数分配详见附件1,参会回执详见附件2。请配合做好如下组织工作:
1.请教育厅通知教育系统相关人员参会,并将参会回执表汇总后于5月11日前电子发送至住建厅科技处;
2.财政、发改、教育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省直部门参会人员请将回执表于5月11日前反馈住建厅科技处;
3.由各设区市建设局(建委)负责邀请所在地重点项目业主、房地产开发商(有商业地产开发项目,开发大型公共建筑如写字楼、商场、宾馆的开发企业)等相关人员参会,并将参会回执表汇总后于5月7日前电子发送至省厅科技处。
4.请福州市建委、厦门市建设局准备绿色建筑经验交流材料,并确定介绍人,于5月11日前将介绍PPT发送至省厅科技处。
(二)会议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,会务组织和接待工作从简;现场观摩安排统一乘车。
联系人:
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 林晓惠、林幼芳
电话:0591-83751240、83829085,传真:83770012
省厅科技处 张富城、林凌翔
电话:0591-87613744,13459209166,15259378023
传真:87520357
邮箱:1790696158@qq.com
附件1.参会人员分配表
2.参会回执表(汇总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
2015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