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关于2016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
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科[2015]53号)、《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DBJ/T 13-118-2014)等文件和相关标准,我中心组织完成了2015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。经审定,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(A区)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。
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16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
福建省海峡绿色建筑发展中心
2016年3月29日
附件
2016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
编号 |
项目类型 |
项目名称 |
申报单位 |
标识类型 |
标识 星级 |
1 |
住宅建筑 |
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三期(A区) |
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、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|
设计标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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